2006年8月,第十二屆中國國際家紡暨輔料博覽會現場,一起投訴提交到展會知識產權辦公室工作人員的面前:珠海市某家紡公司投訴6家企業侵犯其產品著作權。辦公室隨即與相關企業溝通,其中4家企業承認侵權并當場撤下了涉及侵權的展品;一家企業對其是否侵權存在異議,知識產權咨詢辦公室對其展品進行了取樣;還有一家企業起初不承認侵權而且態度惡劣,經過工作人員耐心說服,該公司終于取下了涉及侵權的展品!皬倪@個案例不難看出紡織服裝行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現實性,以及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復雜性!必撠熤鞴芊蓡栴}的中國國際貿促會紡織行業分會高級項目經理黃曉亮這樣告訴記者,他同時也是中國紡織工業協會國際貿易辦公室的成員,“展會不是導致知識產權保護糾紛的原因,但卻是問題集中表現的地方。經濟全球化和飛速發展的行業現實將原本薄弱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一下子擺在中國企業面前,而這時候他們往往還沒來得及做好充分的準備。”
分析展會知識產權糾紛集中的現狀,有關專家指出,紡織服裝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普遍來源于產品創新、花色設計和品牌影響力,與制藥、電子等許多行業相比,科技含量成分并不高,因此在侵權成本小于維權成本的情況下,盜版和侵權就成為一些綜合實力不強的中小企業的“最好選擇”。而目前,中國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的紡織生產大國地位,以及中國國際紡機展、家紡展、服裝展和面料展等專業展會日益強大的國際影響,聚集了越來越多來自世界的目光,從而使展會現場成為了中外客商密切關注同行產品、收集信息的重要場所,因此有關知識產權的矛盾也在此集中表現出來。比如中國國際紡織機械展覽會(CITME),它作為蜚聲世界的四大國際紡機展之一,越來越受到紡機生產廠家、專業買家,特別是國外參展商的矚目。就拿10月份結束的2006國際紡機展來說,展會期間,展會知識產權辦公室共受理投訴7起,涉及專利10項、被訴參展商18家;其中海外參展商投訴5起,涉及專利8項、被訴參展商8家。
各式各樣的知識產權問題聚集到展會主辦者面前,而主辦者卻因為不具有執法權而只能進行調解,這就加大了迅速有效地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的難度。為此,中國國際貿促會紡織分會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就開始了相關工作的摸索和努力。通過近年來的實踐,在由他們主辦的幾大著名國際性專業展會上,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已步入軌道。
該會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我們既是展會主辦者,也是行業組織。為有效保證知識產權糾紛得到圓滿解決,我們一是在參展合同書中就與參展商事先訂立有關條款,以合同形式規范參展商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權利與義務;二是充分履行行業協會的職能,進行溝通、指引和調解;三是加強與相關行政管理和法律機關的合作,把執法人員和法律專家請進展會知識產權咨詢辦公室,保證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權威性、專業性和高效性!庇纱,展會對知識產權糾紛的處理能力大大提高。矛盾表現在展會上,而問題卻來源于現實。相比而言,在外商擁有運用知識產權武器絕對話語權的情況下,我國紡織服裝企業之于這個問題的普遍現狀卻是:企業對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基礎知識不了解,利用知識產權進行自我保護的意識非常薄弱。對于這一點,近年來對行業知識產權糾紛進行密切關注的黃曉亮深有感觸。他舉例說,某屆國際家紡展期間,浙江一家規模較大、自身設計能力也較強的家紡企業被投訴侵權。經過調查,展會知識產權辦公室發現,原來被投訴的這家企業不但生產自己設計的產品,而且還根據客戶提供的圖案,為其加工產品。殊不知,客戶所提供的設計圖案侵犯了他人的版權。根據法律規定,生產帶有侵權圖案的產品也構成侵權。因此他特別指出,“在展覽會期間我們將知識產權的調解與咨詢工作結合起來,不僅僅在于杜絕侵犯知識產權現象的發生,還在于對參展商合法利益的維護,以及對企業進行知識產權方面的宣傳與教育,從而在根本上消除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
那么,是不是只有大企業才有資格在知識產權領域有所作為呢?答案是否定的:“企業不怕小,就怕不規范。意大利、法國有很多中小企業,最后都做成了大品牌!庇袑<抑赋,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執法力度增強的同時,當企業自身在品牌建設和產品創新上“有所追求”的時候,就會對知識產權保護有所需求,并自覺地成為知識產權的維護者。而目前行業內領軍企業不僅在產品創新、經營銷售,而且在社會責任、企業文化和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全面發展的態勢也足以證明這一觀點。
站在加入WTO五周年的門檻展望下一個五年,品牌建設和科技進步等重要事業的建設都有賴于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進步和提升。而對于那些五年來在全球經濟的博弈中經受住考驗的中國紡織服裝企業來講,接下來的五年是值得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