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土耳其貿易部發布第2023/20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合成長纖維織物(土耳其語:sentetik filament iplikten dokunmuş mensucat (giyim için olanlar))作出反規避終裁,裁定原產于中國的涉案產品經由北馬其頓和波黑進口至土耳其以規避反傾銷稅,因此決定對北馬其頓和波黑涉案產品征收到岸價(CIF)的反傾銷稅,分別如下:進口自波黑的單位重量小于等于110克/平米的合成長纖維織物為0~42.44%、單位重量大于110克/平米的合成長纖維織物為0~21.13%,進口自北馬其頓的單位重量小于等于110克/平米的合成長纖維織物為42.44%、單位重量大于110克/平米的合成長纖維織物為21.13%。涉案產品的土耳其稅號為54.07。
2000年11月1日,土耳其對中國、韓國、馬來西亞、泰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合成長纖維織物啟動反傾銷調查。2002年2月13日,土耳其對上述國家/地區的合成長纖維織物開始征收反傾銷稅(參見第2002/2號公告)。此后,土耳其先后進行了3次日落復審,分別于2008年8月1日、2015年1月21日和2021年1月28日(參見第2021/3號公告),3次作出肯定性終裁并延長了征稅期限。
2020年6月26日,土耳其貿易部發布第2020/14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合成長纖維織物啟動反規避調查。審查原產于中國的涉案產品是否通過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國進口至土耳其以規避反傾銷措施。2021年8月26日,土耳其貿易部發布第2021/41號公告,對該案作出反規避肯定性終裁,裁定原產于中國的涉案產品經由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國進口至土耳其以規避反傾銷稅,開始對意大利、西班牙和德國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
2023年1月24日,土耳其貿易部發布第2023/2號公告,應土耳其企業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合成長纖維織物啟動反規避調查,審查原產于中國的合成長纖維織物是否經由北馬其頓和波黑進口至土耳其以規避反傾銷稅。